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近半年來就台南市重要河川進行水質和底泥重金屬採樣檢測,發現三爺宮溪永寧橋下採驗底泥,銅、鉻、鋅及鎳已逾環保署「底泥品質指標項目」規定上限,應立即啟動限制措施,嚴禁捕撈。該會執行長王幸男表示,底泥為環境污染的最終承受體,如受河水與潮汐影響沖入海域,將危害海中生物及人民健康,籲請台南市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重視河川底泥重金屬污染問題。
王幸男表示,該會自去年底開始陸續檢測台南地區重要河川水質及底泥重金屬含量,採樣點包括二仁溪、三爺宮溪、竹溪、鹽水溪及嘉南大排匯流口、曾文溪、將軍溪、急水溪。樣點水質皆有檢出重金屬,但除嘉南大排之總鉻接近「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之上限值外,其餘水中重金屬皆無超標,推測是因受到河水稀釋的關係。不過重金屬會沉積於底泥,因此樣點底泥皆檢出銅、鎳、六價鉻、鋅、鉛及砷,且三爺宮溪及竹溪底泥檢測出汞與鎘。4月14日於三爺宮溪永寧橋下採驗底泥化驗結果,含銅濃度1200毫克/公斤,比上限值(157)超標約7.6倍,鉻鎳和鋅的含量也都超過上限值,分別是鉻1.5倍、鎳1.8倍、鋅2.4倍。
王幸男強調,底泥具污染複雜性與長期累積性、易透過生態系及食物鏈傳布,可能隨著取用灌溉水源而影響農作物,或者被水中生物攝取造成水產生物體內污染物的累積,進而經由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因此行政院環保署於101年1月4日訂定「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針對底泥訂定品質指標項目及其上、下限值。此次二仁溪、三爺宮溪、嘉南大排及竹溪等檢測值超過下限值者,依規定應增加檢測頻率。三爺宮溪超過上限值則應通知農業、衛生主管機關依權責檢測生物體及已上市水產品內污染物質,盡快執行管理及嚴禁捕撈等限制措施。目前台南市政府僅公告二仁溪二層行橋至出海口水域禁止使用網具採捕魚類,但無取締措施也無禁止垂釣,形同具文。
王幸男也提出整治建議,三爺宮溪為二仁溪最大汙染源,應於三爺宮溪匯入二仁溪前設置截流站與汙水處理廠,並嚴禁捕釣河中生物以免流入市坊。竹溪汙水應於中華西路安工貳號橋做汙水攔水堰,並將汙水截流至健康路汙水處理廠,竹溪汙水流入安平商港、安平漁港、運河與外海養殖區,應列為第一優先整治。至於嘉南大排應於中上游工業區等河段截流並做汙水處理;鹽水溪應於永康工廠密集之河段做截流及灘地淨水處理。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
欠罰鍰拒繳 陳姓負責人法院管收
位於台南市仁德區之國隆表面處理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92年11月起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將該公司製程內所產生之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流水標準之廢水排放進入地面水體,經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依水污染防治法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裁處罰鍰126萬元並勒令停工,惟國隆公司不遵守停工命令,於93年5月逕自動工並利用暗自裝設之水管將廢水排放進入三爺宮溪(三爺宮溪為二仁溪最大汙染源,台灣海域保護及監測協會103年4月進行水質和底泥重金屬採樣檢測,發現三爺宮溪泥,銅、鉻、鋅及鎳4項重金屬已逾環保署底泥品質指標項目規定上限,危害海中生物及人民健康),經環境保護警察隊會同環保局人員查獲,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將國隆公司陳姓負責人(女、56歲)提起公訴,臺南地方法院判決陳姓負責人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然陳姓負責人逾期仍拒絕繳納罰鍰,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95年2月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調查發現國隆公司於93年3月違法排放廢水之犯行遭查獲後,違反環保局之停工命令陸續自銀行存款帳戶陸續提領444萬8千餘元購置原物料繼續營運,陳姓負責人於遭法院判刑後將公司帳面價值75萬5千餘元之機械設備及運輸設備無償移轉於家族親屬使用,以規避執行,該公司並於94年10月廢止登記。
因陳姓負責人履傳不到,台南分署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獲准,執行人員會同警員持拘票於103年5月13日上午至其台南市東區之住所拘獲陳姓負責人,陳姓負責人到場後仍拒絕繳納,行政執行官依調查所得事證認定陳姓負責人顯有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之情事且顯有履行義務之能力而故不履行等情事,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於下午5時30分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留言列表